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17日至4月1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国资委进行了巡视“回头看”,5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巡视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5月2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传达《关于对省国资委开展巡视“回头看”的反馈意见》,就省国资委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省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省国资委落实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时任省国资委党委书记胡衡华任组长,省国资委主任丛培模任第一副组长,省纪委驻委纪检组组长朱映红、省国资委副主任张美诚、总经济师彭冬福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先后召开了2次党委会和5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审议整改落实情况。切实落实委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胡衡华同志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处室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承担整改任务的具体责任人。采用分层次、分阶段,自下而上、以下看上的方式进行整改。
(二)细化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省国资委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结合整改要求,制定了《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方案》)、《责任分解表》和整改问题清单,针对三个方面的14个问题,细分为36个小项,明确了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6月19日,委党委召开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以党委文件正式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胡衡华书记和丛培模主任先后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门听取巡视问题整改方案及情况汇报,党委办将巡视整改工作相关内容印发会议纪要下发各处室。驻委纪检组组长朱映红和总经济师彭冬福分别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促进整改工作落小落细落实。
(三)强化措施目标,全面落实责任
1.各责任处室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时限情况,按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专项整治、全面整改、问题线索办理,进行分类整改,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制定了本部门详细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2.责任人、责任领导全面提高认识,认真思考,举一反三,严肃自查,加强督促,增强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问题责任人对于违规开支的经费全额退还,并递交深刻的思想认识、自我检讨。
3.各处室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建立整改台账,逐个环节抓整改、逐项问题抓落实,共提出了116条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4.强化制度建设,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党委牵头抓总、各部门分工负责,结合问题整改,大力完善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让制度落地生根。法规处和办公室分别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及内部制度清理,各项制度清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进行,将在行政办公会研究审议后于8月底前上报省政府。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不够强的问题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动企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够。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认识不够高、学习贯彻不到位。大多停留在会议传达、讲大道理或以文件落实文件层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调研督导、组织培训、学习宣传等方式,多措并举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有关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今年5月,省国资委组成调研组赴郴州、衡阳等市州及省属国有企业,调研督导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情况,并形成企业党建调研报告报省委;6月8日,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召开之后,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制定了《贯彻落实杜家毫同志在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任务分解表》、《关于在省属监管企业迅速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督促指导各责任处室和监管企业迅速学习贯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7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省国资委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责任清单》;举办了省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启动了“千名书记进党校”活动,分批对省属企业班子成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同时,联合湖南日报社共同打造“湖南国企党建网”和“湖南国企党建APP”,加大国企党建的宣传力度,开创了全国国有企业互联网+党建的先河。
二是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落地,抓好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建立了省国资委国资国企改革双周调度会议制度、委领导联点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制度、委领导联点市州督导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召开了全省国资委系统深化国企改革工作推进会,明确了2017年推进国企改革五大重点工作任务,7月初,对上半年五大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调度,形成了专题报告。7月10日,全国国企改革经验交流会召开后,省国资委迅速召开党委会传达了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的最新精神和重要部署,明确以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不断完善学习教育机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以党委中心组学习带动支部、党员学习的方式,将国企党建和国企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作为学习专题,各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集中组织学习讨论,进一步加强国企党建和国企改革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学习教育的常态化。
(2)推动企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够。没有把加强党的领导深度融合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之中,没有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提出有效的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模板,明确企业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发布,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并督促指导二级及以下企业尽快修订到位。指导企业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以加强党的建设带动国企改革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制定了《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范围,考核评价企业党委(党组)履行党组织工作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建基础工作、党建工作过程控制等方面情况。同时将三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作为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一项主要考核指标,督促企业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三是加强与省委组织部联络协调,加快推进省管企业领导班子(党委、董事会)集中换届工作,同步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委管企业积极跟进。
(3)党的领导有时虚化。上轮巡视后,仍未将机关“三重一大”中的“大额资金使用”列入党委会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行政办公会和党委会已审议通过修订完善后的《湖南省国资委党委会议制度》,将委机关“大额资金使用”列入党委会议议事制度之中。
(4)党的领导有时虚化。巡视“回头看”结束前,仍有部分委管企业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分设。
整改情况:按照省委国企换届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目前,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户董事长、党委书记分设的委管企业,已完成拟任人选的考察、“四必核”等工作,并提出了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的配备方案。
(5)党的领导有时虚化。部分班子成员和企业负责人没有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省国资委联合湖南日报社共同打造了“湖南国企党建网”、“湖南国企党建APP”,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宣传贯彻国企党委和党支部的重要作用,树立企业、企业家、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基层党员等方面的典型,营造加强企业党建的良好氛围。举办了“千名国企支部书记进党校”三期培训班,共培训党支部书记1016人,教育引导国企基层党支部书记积极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深处充分认识党委的领导核心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召开了监管企业党群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就相关业务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制订了监管企业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标准。开展了寻找“最美支书”活动,广泛推介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
二是做好了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的衔接,加快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国企党建顶层设计。督促指导企业抓紧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使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加快推进监管企业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出台指导性文件。制订编印监管企业党建工作操作指南,明确企业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以及落实前置程序、“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管干部原则工作流程以及一些新思想、新理念等。加强理论研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9个方面的重要论述,组织课题小组,深入开展研究,形成课题报告,为加强企业党建提供理论指引。
(6)对监管企业加强党的领导重视不够。2014年至2016年,未专题研究过监管企业党建工作,也未将党建工作纳入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企业党建工作没有与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有机结合。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省国资委党委会议制度》,明确将讨论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列入议事范围,做到常抓常议。二是出台了《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纳入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主要考核评价履行党组织工作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建基础工作等情况。考核赋值占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总分值的10%。三是强化了工作机制。对于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是否有机结合的情况,7月份组织企业进行了部署安排,计划8月份进行调度,9月份组织抽查,年终结合党委书记述职进行检查考核。
2.关于职能定位不够准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7)没有从净资产保值增值上重点监管。只注重企业总资产增加,忽视资产负债情况。2014年至2015年,华菱、黄金、长丰、湘煤、新物产等5户集团企业出现总资产和负债增加、但净资产减少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省属监管企业效益不佳,国有资产增值率仅为2%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5户企业总资产增加,净资产减少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华菱、黄金、长丰、湘煤、新物产等5户企业2014年至2015年绩效考核由于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同行业水平(考核权重为10%,考核得分直接影响企业负责人薪酬)等原因,省国资委已分别对其作出降分、降档、降薪处理,如2014年黄金、长丰、湘煤薪酬同比下降20%;2015年华菱、黄金、长丰、湘煤、新物产薪酬同比下降39%、23%、6%、0.2%、9.6%。针对上述5户企业2014年至2015年经济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进一步深入反思剖析,责成5户企业进一步认真反省剖析近几年来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经营效益,增加净资产。2017年上半年,华菱、黄金、长丰、湘煤和新物产5户企业生产经营明显好转,效益大幅提升,净资产稳步回升。5户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1.97亿元,同比扭亏增利40.98亿元,增长了215.58%。6月底,5户企业净资产446.47亿元,同比增加163.03亿元,增长了57.52%。
二是提质增效稳增长工作成效明显。通过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量化每户企业提质增效、资产运营等指标,落实绩效考核措施,确保完成监管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利润、税收同比分别增长10%以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不低于103%的年度目标任务。从2017年开始,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中把净资产收益率作为监管企业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2017年上半年,38户省属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呈现出收入增、效益升、交税多等近几年来少有的良好态势,运行情况好于上年同期,主要指标优于年初预期,特别是经济效益显著增加,彻底扭转了上年同期的亏损颓势,上半年已超额完成全年目标。2017年上半年,38户监管企业累计实现利润54.21亿元,同比扭亏增利67.47亿元,增长了509%。据国务院国资委统计数据,我省监管企业利润总额在全国排名第19,较上年同期前移了11名,利润增幅在全国排名第7,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估算约为5%,较往年大大提高。
三是降债降负工作初见成效。主要是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做好市场化债转股工作,控制债务规模,降低有息负债和财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提高净资产比重。2017年,企业市场化债转股工作进展顺利,华菱集团与浦发银行债转股框架协议已经落地,浦发银行已向华菱集团下拨首期债转股资金45亿元。
四是监管企业整体营运效率、资产质量不断提升。分层分类指导企业提高营运效率,监管企业年度目标控制在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下降2-3%,提高了企业资产整体质量。2017年上半年监管企业百元收入成本费用率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基本完成了目标任务进度。
五是高负债经营情况得到缓解,净资产同比大幅提高。通过不断优化资本结构,大力推进资产证券化,创新资本运营模式,改善融资结构;加强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充分利用场内场外两个融资平台,加大股权融资和资本运作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增加企业净资产。截至2017年6月底,38户监管企业资产规模同比增长4.8%,净资产同比增长15.6%,净资产增幅远高于同期资产增幅;资产负债率为68.7%,较上年同期下降2.9个百分点,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8)没有从投融资的准确性和市场资源配置上重点监管。一批集团企业盲目追求做大,多次投资失误,项目变成“僵尸”,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
整改情况一:一是已对相关企业有关违规投资行为以及投资行为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追查和追究。二是指导并督促相关企业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了梳理,结合项目的现状、潜力、与主业契合度和风险进行逐一评估,分别提出处理方案,已清算退出6个,拟清算退出2个,维持存续运营3个。三是总结相关企业境外投资失误并导致重大损失的教训,制定《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意见阶段),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行为,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情况二:一是根据省属企业“僵尸企业”摸底调查情况,已责成企业集团上报的“僵尸企业”作了进一步核实。二是拟定了《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征求了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高院、省工商局、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相关省直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反馈情况对合理意见进行了吸纳。5月15日,委行政办公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上述《工作方案》,6月23日已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9)没有从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上重点监管。新天地等多家企业违规委贷、投资频频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部署安排了监管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专项清理清查协调小组,向监管企业下发《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委托贷款、非主业范围内金融投资业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湘国资〔2017〕196号),要求监管企业及其二级分子公司对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的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含股票、债券、权证等)、基金、期货、信托、金融衍生工具等非主业范围内金融投资业务进行清理清查。截至2017年7月24日,收回自查报告31份,其中,16户监管企业存在委托贷款、非主业范围内金融投资业务,9户监管企业除短期银行理财以外,没有委托贷款、非主业范围内金融业务,6户监管企业没有委托贷款、非主业范围内金融业务。
二是适时启动重点抽查检查。对各监管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初步梳理汇总,成立了重点抽查检查组,并拟于2017年7月31日至8月30日,对新天地等企业进行深入核查,进一步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问题整改意见建议和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意见。
三是严密督促追责问责落实工作。对天心集团的违规委贷和新物产集团下属物业公司擅自对外借款500万元等重大事项,协助省纪委跟踪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监督体系和相关制度。今年5月正式成立了审计稽查处,着手构筑审计监督、巡视监督、监事会监督、社会监督的大监督体系。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委行政办公会已研究通过了《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同时,加强了违规委贷、违规金融投资案例总结分析和宣讲,强化企业人员遵规守纪意识,增强企业领导人员的自觉性,形成外部监督与自我约束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
(10)没有从企业核心产业的发展上重点监管。企业非主业投资多、管理层级多,经营效益差,亏损严重。
整改情况一:今年,省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去建工集团、建筑设计院、轻盐集团、水运投集团等企业调研,反复强调企业要聚焦主业,主业不宜过多,大体上是“2+1”(“2+1”,“2”指2个正式主业,“1”指培育主业)。在调研的基础上,目前省国资委起草了《湖南省国资委聚焦主业工作推进方案》(审签中),明确企业主业范围;正在抓紧修订《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三级子公司对外投资、非主业投资作出更明确、更严格的限制。以省国资委《聚焦主业工作实施方案》和《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为依据,督促企业制定并实施非主业处置方案,对不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非主业投资并导致严重亏损的,严格责任追究。
整改情况二:为加快推进“压减”工作,省国资委制定并印发了《委领导挂点联系国企改革工作的方案》(湘国资〔2017〕150号),在5月26日全省国资委系统深化国企改革工作推进会上,将“压减”工作作为5大任务之一,以清单的形式下发到各企业,形成了全委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组织了由委领导带队的8个挂点联系小组,已深入30多户企业进行督导、协调和服务,“压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目前,从调度情况看,下达了“压减”任务的35户监管企业中,管理层级已控制在3级以内的监管企业共15户,达标比例43%;共减少法人单位24户,完成比例11%,后期注销的速度将大幅加快。
3.关于监事会职能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1)部分监事会主席业务不熟悉,监事队伍力量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向组织部门报告,注重把握条件,选拔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熟悉国资监管、熟悉企业的干部担任监事会主席。今年7月,通过委机关内部推荐,已提拔1名预算处处长为监事会主席。二是对新选聘的专职监事更加注重专业需求,严把人员入口关。目前,省国资委正在起草制订加强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将进一步规范监事会干部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监事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经委党委研究决定,今年5月撤销了监事会技术中心与监事会工作处的合署办公,监事会技术中心专司培训工作。
(12)监事会专项检查依赖中介机构,对企业的监督不深入、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聘请中介机构经费的预算管控。2017年4月,印发了《外派监事会2017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湘国资监督〔2017〕124号),明确了各监事会全年聘请中介机构协助监督检查的总经费预算,并在省国资委〔2017〕第3次会议纪要中明确:以后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经费预算编制要更加具体化、明细化。
二是进一步规范选聘中介机构流程。2017年3月,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印发了《监事会选聘中介机构工作规则》(试行),今年已有5个检查项目按照该规则选聘了中介机构。
三是突出监事会监督检查的主导作用。2017年以来,监事会8个办事处依靠自身力量共开展了对29户派驻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及评价;通过当期监督开展专项检查11次;目前,监事会六办事处依靠自身力量,联合委内相关处室和集团内审等部门开展了对宝山矿业下属子公司的专项检查,没有聘请中介机构。四是为促进监事会依靠自身力量开展检查,减少对中介机构的依赖,今年已有5个监事会办事处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做法,各聘请了1名工作人员协助工作,同时,为规范聘用人员的管理,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13)对监事会检查监督成果重视不够,委领导听取汇报和专题研究少,导致检查发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外派监事会工作的组织领导。2017年6月,省编办核发了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同时,省国资委进一步明确了委主要领导担任该机构的主任,分管监事会工作的委领导担任该机构的副主任。
二是监督检查成果得到有效运用。2017年1至7月,监事会已出具年度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共29份、专项监督检查报告及风险提醒函等共21份,其中:向省政府报送专项报告3份,抄送省财政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等相关部门2份;以省国资委名义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或意见函8份;8月份还将以省国资委名义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或意见函29份;省国资委相关职能处室等将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检查,形成监督合力与闭环。
三是完善了监督汇报机制。2017年8月,委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将听取监事会对29户派驻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并着力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目前,各监事会办事处已按要求做好了相关准备。四是建立监督专报机制。2017年7月,监事会工作处已拟订《监督要情专报》(文本),待报委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14)对企业重大投资失误没有严肃问责、处理到位,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监事会的工作积极性。
整改情况:已初步建立了驻委纪检组与监事会定期联系制度,监事会及时向驻委纪检组报送有关重大投资损失问题,驻委纪检组正在进一步了解和调查核实监事会反映的未重视、未追责问题,将及时启动追责程序,严肃追责。
(二)关于党的建设不够实的问题
(15)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四个同步”督促指导不力,没有开展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党建工作责任没有压实;没有认真开展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党建工作处干部业务不熟悉,无法有效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仍不突出,党建工作“四个同步”仍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了《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拟于8月份提请委党委审议,进一步明确企业党委的责任内容、履职范围,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成员的责权、考核、责任追究等,形成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机制,年底前,开展监管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二是改进了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党建考核与企业领导人员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党建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使用、奖惩挂钩。年底前,全面考核监管企业党建工作。三是组织党建工作处干部每周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学习,并有计划地送培,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指导,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四是在现代农业集团及担保集团等企业重组整合、“僵尸企业”处置中跟踪落实“四同步”“四对接”工作要求,加强有针对性的督促指导。
(16)党性观念不强、作风不实。向巡视组汇报时,党委工作汇报材料中反映问题的内容与党委班子201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基本雷同;会议纪律松弛,存在个别班子成员及部分与会代表打瞌睡、玩手机现象。
整改情况:4月下旬,办公室会同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组等处室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通知》,对于文风会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要求。设立了由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组、办公室、人事处等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针对机关文风、会风和办事作风开展督促检查,7月底,下发了《关于2017年上半年机关作风建设有关问题的通报》,对上半年委机关文风、会风等作风不良现象进行集中通报,提出改进要求。
(17)党性观念不强、作风不实。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少,缺少“辣味”,会后整改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照《省国资委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逐条梳理,确保整改落实。机关党委会同办公室、驻委纪检组、人事处等有关处室加强了调度和督促,结合巡视整改,稳步推进。二是筑牢基础。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6月,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深刻理解《若干规定》的精神和主要内容实质,重点抓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关键,切实增强了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8)党性观念不强、作风不实。政治学习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存在以会议代替学习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带头整改。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今年已组织了3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二是推进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实监管、强党建”中心工作,建立了省国资委国资国企改革双周调度会议制度、委领导联点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制度、委领导联点市州督导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制度。三是长期坚持。委党委制定了《关于在省国资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建立了党委委员联系机关党支部制度,深化“立足岗位做贡献、履职尽责强监管、提质增效稳增长”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着力推动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19)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委班子分工长期不调整,直到巡视结束前才进行。少数班子成员把分管工作看成自己领地,不让别人插手,形成利益固化。
整改情况:2017年3月底,省国资委对党委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全面调整,共涉及7位党委委员分管的10个处室,彻底改变了以往的党委班子分工格局;对10名处长、3名副处长进行轮岗交流,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出台了《省国资委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明确干部轮岗交流的原则、对象、程序等,使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学”促改,以“做”促改,切实加强党性教育和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全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对身边的干部提拔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中心组再次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的理念。二是党委主要负责人找存在问题的班子成员谈话提醒,进行了严肃批评,提出了严格要求。三是进一步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委讨论干部问题会前沟通少,没有查到班子成员讨论中充分发表意见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湖南省国资委党委议事规则》,对研究干部人事工作的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民主意识,对干部的调整使用、选拔任用等问题注重充分酝酿,党委主要负责人会前与班子成员做到充分沟通。三是更加注重了会议的程序性,会议讨论时坚持做到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秘书和人事处严格落实双记录制度,认真、详尽、如实地做好发言记录。
(22)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破格提拔7名干部没有按规定报备,1名同志提任主任科员没有经过党委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4名同志任职时间不够破格提拔使用的问题,通过查阅档案、谈话咨询、核实会议记录等方式,对当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向省委组织部作了报告。省委组织部同意予以认定。二是3名干部无副主任科员经历问题,因3名干部均为直接招录干部,根据《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人发〔1997〕33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任命职务、确定级别,因此无副主任科员经历。对此,我们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进行了情况汇报。省委组织部要求认真梳理,作出专题报告。三是1名同志提任主任科员没有经过党委会研究的问题。委人事部门已专门请示省委组织部,同意对该同志任职给予认可,同时按要求办理,对会议记录工作有关问题向省委组织部作出书面检查,并以此为教训,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教育,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委秘书和人事处双记录制度,认真、详尽、如实地做好每次会议记录。
(2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抽查40份人事档案,发现资料不全的28份。其中,有4人缺学历学位证明,1人缺公务员身份证明,19人共缺37份干部考察材料,4人缺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审批手续不齐,4人参加工作的时间无法认定,3人党员发展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的“回头看”,彻底排查了每一份档案,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补齐资料,对确实无法补充资料的作出了情况说明放入档案。二是严格落实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今后涉及入档的每一份干部资料及时入档,防止出现新的问题。
(24)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粮油集团等单位没按标准缴纳党费,一名退休同志不缴纳党费;新天地集团超出规定范围使用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两户企业开展了专项督查,调阅了企业党费台账,找出了问题所在,查明了问题根源,并要求以企业党委名义向委党委作出书面报告。二是责成粮油集团党务工作人员作出深刻检讨,按照标准重新计算党费基数,补齐少交党费;责成未交党费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党支部书记当众作检查,未交党费的该名党员,按标准补缴党费。三是对新天地集团原机关党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写出书面检查;要求走访慰问组织者与走访慰问对象本人或家属在开支明细上签字,并对所有的党费票据、凭证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在集团范围内举办一期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培训班,宣讲最新党费管理规定,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于7月7日召开了省属监管企业和中央在湘有关企业党群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重点内容之一就是进行党费工作业务培训辅导,明确清理收缴党费的使用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担当,鼓励积极作为、主动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党费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25)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委机关党费使用超出规定范围,工艺美术所等3个单位党费记账、上解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重新修订了委机关党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使用,对用党费购买残疾人表演门票的行为自查自纠,严禁出现类似问题。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制定了《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月初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关支部和4家直属单位党组织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对4家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党费台账进行了查阅,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收缴、记账、上解。6—7月份湘绣研究所将漏交的退休党员党费3726元、省二轻中心将未及时上交的退休党员党费5877元、省工艺美术所将未及时上交的3660元党费,上缴至党费专户。
(26)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资本合作处等3个支部没有按期召开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议,监事会工作处支部没有按期换届,办公室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2名班子成员有时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会。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下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和调整党员隶属关系的通知》,根据干部交流轮岗情况,及时调整党员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按期开展换届改选。截至7月底,应换届或改选的支部全部完成了换届或改选:6个支部完成了支部换届,9个支部完成了支部书记改选,其中4个支部按要求成立了支委,确定了委员分工。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了《关于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支部对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支部结合每月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学习和专题讨论,并及时报送支部学习开展情况。共组织开展了8次学习,2次专题讨论,2次专题组织生活。7月中旬,开展了督查,对今年上半年来支部学习开展情况、支部记录情况、班子成员参加支部活动等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情况看,机关各支部开展学习认真,党委班子成员按时参加支部学习并带头发言,支部记录完整,机关组织生活日趋规范。
(27)制度建设不完善。湘国资〔2010〕7号等5个超过2年有效期的“暂行”、“试行”文件仍在继续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已就巡视整改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委内部进行了清理整顿,按重新修订、重新公开和取消三种类型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根据清理结果,拟于8月底前完成重新修订及取消的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备程序。三是继续加快推进各处室相关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进程。
(28)制度建设不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管理未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存在项目库建设不合规、立项评审不规范、检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监管企业的年报审计,未按照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要求,规范中介机构的选聘。
整改情况一: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管理未严格执行有关制度”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与监督管理办法》(湘国资〔2012〕148号)要求,对没有竣工的预算支出项目要求企业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系统进行季报填报工作,今年已有16户26个项目填报了季报,实现了对项目的动态监管。二是严格执行《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和2016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国资预算〔2016〕269号),加强预算支出项目决算管理,聘请中介机构对2015年度预算支出的19个项目进行审计,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并将审计决算的结果在决算批复中进行批复。
整改情况二:关于项目库建设不合规问题的整改。一是优化国有资本预算管理系统的建设,在项目库中增加了国有资本决算和项目竣工评价内容。二是对项目库内项目进行了清理,实现滚动管理。
整改情况三:关于立项评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计划8月份启动预算支出项目专家评审库的建立。
整改情况四:关于“对监管企业的年报审计,未按照企业财务预算审计要求,规范中介机构的选聘”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湖南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国资委系统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国资预算〔2016〕285号)文件,规范中介机构的选聘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库管理。通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定46家会计师事务所和40家资产评估事务所为2016年-2018年监管业务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单位,2017年度的中介机构的选聘全部从中介机构库中产生。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的问题
(29)对监管企业违规经营追责不严。对屡次违规开展项目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天心等5户企业),没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整改情况:一是驻委纪检组会同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审计稽查处、业绩考核与分配处、监事会办事处等相关职能处室明确责任分工,将共同对天心等5户企业项目违规投资经营情况、损失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认定,对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纪律责任。目前天心集团3000万元委贷被骗损失问题,省纪委已经对天心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冷永进和天心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刘红运进行追责处理。冷永进被撤销党内外职务,刘红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给予2名负有直接责任的中层干部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中1人已被司法机关逮捕。二是联系沟通政府部门,加快出台《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违规投资经营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30)对监管企业违规经营追责不严。对海利、华升、轻盐等企业存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资金滞留、闲置或挪用等违规现象没有进行任何处理。
整改情况:根据巡视反馈的问题,对海利、华升、轻盐3户企业2014-2016年预算支出项目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其中海利集团2015年国有资本预算安排科研经费支持“仿生农药工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创新平台建设,200万元项目资金推迟5个月拨付到项目单位,轻盐集团2014年预算安排2500万元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醴陵釉下五彩瓷器产业化项目,项目资金推迟6个月,2015安排的1700万元支持年产500吨驱蚊原药及1000吨驱蚊制剂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推迟3个月才拨付到项目单位。目前,3户企业预算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整改到位。同时,对企业没有将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造成预算资金不同时间的闲置的行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求此类事情不得再次发生。
(31)对违规违纪干部教育处理不严格。对上轮巡视发现的辞职后到监管企业任职的5名领导干部和之后到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工作的1名同志没有进行处理。对机关少数纪律松弛、作风漂浮的干部,没有及时研究处理。
整改情况一:对5名同志辞职到企业任职问题的整改。一是经与所到企业调查,重点对5名同志辞职前三年所承办的涉及到资金拨付、项目审批等工作范围进行清理,没有发现涉及违规利益输送问题。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辞职的有关管理规定,停止办理委机关干部个人自愿辞职去监管企业任职。对需要去企业任职的干部,必须经过正常组织程序,由组织任命。三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和中组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组通字〔2017〕22号),制定委机关干部辞职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形成送审稿,拟提交党委会研究。
整改情况二:对机关少数纪律松弛、作风飘浮的干部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严格机关干部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考评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抓好日常督查。人事处、机关党委和驻委纪检组组成的督查组加大了不定期抽查和督查力度,并定期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扎实开展了作风纪律整治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1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同志通过立案调查,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3名同志进行了组织谈话。三是进一步深入开展了“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强化处室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
(32)公款旅游问题仍然存在。2014年至2016年,组织退休党员干部每年赴外省旅游,对未参加旅游的退休干部按行政级别予以补助,2016年通过虚开旅游发票、套取现金的方式发放补助,在职干部陪同旅游并按出差对待、报销补助。
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人事部门组织进行了专项整改,形成以下方案:一是要求2016年未外出,发放了补助的退休干部16人全额退回补助款,共23400元;3名陪同外出服务的工作人员全额退回差旅费用,共1080元;外出参观的老干部8人和陪同的工作人员3人,除参观抗战胜利纪念地以外,每人按照景点所产生的费用850元清退,共9350元。以上退款,其中,老干部所退23400元和6800元在8月初召开老干部专题会议统一安排清退;3名陪同工作人员1080元和2550元即时清退到位。二是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和经办老干部外出活动的人事处向党委会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委主要领导和驻委纪检组组长分别与责任处室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四是8月初召开老干部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准则》、《条例》和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按组织的处理决定落实清退工作。五是修改完善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办法,结合省委办公厅最新的文件精神,制定《省国资委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办法》,创新工作思路和服务方法,组织退休老同志深入省内企业开展调研、建言献策等有益身心和助力企业改革发展的活动。
(33)推动“两个责任”落地不够有力。个别班子成员和企业领导人员对落实“两个责任”认识不深,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淡化。
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认识不深、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淡化的现象,已启动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6户企业由省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纪检组组长约谈提醒,督促其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宣传教育,已将其列为省国资委党委班子、企业党委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三是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署责任状,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所应做的具体工作和所应承担的具体职责。
(34)推动“两个责任”落地不够有力。机关干部2016年以来收受过礼金礼品的仍有3人,拒收或上交的有12人,廉洁风险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收受礼金礼品的党员干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进一步确认,对3名收受了礼金、礼品的同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约谈提醒或给予纪律处分。二是进一步宣传禁止收送红包礼金礼品纪律要求,今后不仅是收礼的人要追究纪律责任,送礼的人同样要追究纪律责任,并进行曝光,对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实行“零容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35)推动“两个责任”落地不够有力。对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不力,违纪腐败现象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细化“三重一大”具体事项,明确哪些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哪些事项可由分管领导决定,进一步明确企业领导人员的权力清单、决策原则。对企业须报经省国资委审批事项进行严格监督,督促企业纪委严格监督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
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发挥好企业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和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作用。当好“探头”,企业纪委书记每半年向驻委纪检组报告企业班子成员,特别是企业“一把手”权力运行及廉洁从业情况,给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逐一“画像”,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发挥企业纪委对企业“一把手”和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作用。驻委纪检组已于7月下旬开始,分批听取企业纪委书记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企业“一把手”权力运行及廉洁从业情况报告,将于8月中旬完成。
三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末位表态制度、任职与公务回避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经常开展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视情及时提醒约谈或给予纪律处分。
四是加大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理力度,按照线索处理的四种方式,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企业“一把手”的问题线索绝不轻易放过,有举报必过问,有腐必反,警钟常敲。
五是深入排查企业关键敏感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洁风险点,突出问题导向,做到紧盯严控。对查处的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剖析原因,提出堵塞管理漏洞和加强廉洁风险防范的建议,努力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36)推动“两个责任”落地不够有力。企业纪检机构力量薄弱,43户监管企业中,未设立纪委机构的有5户,纪委书记缺位有4户,有6人兼职任纪委书记,没有配备纪委副书记的有20户。
整改情况:一是将企业纪检机构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企业纪委书记只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企业纪委书记不分管与监督执纪无关的工作。根据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已派员参与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的考察工作。驻委纪检组会同企干处对5户委管企业纪委书记人选和10户企业纪委副书记人选进行了提名考察。二是进一步明确企业纪委日常办事机构设置要求、人员配备标准,在企业领导班子换届到位后,督促企业抓好纪检监察日常办事机构设置、落实好人员配备要求,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建设起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监督执纪力量。
三、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省国资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具体事项,按照分类整改的原则,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委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提振了精气神,机关作风不断改进。我们要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努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坚持长期整改,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坚持按照整改的任务和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强责任,持续不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计划有步骤,加强督促调度,在整改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常抓不懈。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从制度上推进依法监管、廉洁监管、高效监管,提升国资监管水平。
(三)抓实“三结合”,促进业务工作整体提升。坚持“两不误,两促进”,统筹兼顾,把巡视整改与推动国企改革发展相结合,促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促进全委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提升;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促进学习型、服务型机关的早日建成。
(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引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推动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国资系统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的建设引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2212027;
邮寄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省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
电子邮箱:jgdw@hngzw.gov.cn。
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
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刘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