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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国企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编辑:贾迪 2019-07-29 09: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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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中央企业在集团层面实施股权多元化,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的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指导意见》提出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并非只是要进行股权主体的变革,而是要探索建立不同于国有独资企业的体制机制。

2019年1月,国药集团完成股权多元化改革,由国有独资公司改革为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这是率先实行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的中央企业。7月,南航集团宣布,在集团层面引入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确定的投资主体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增资资金各100亿元,合计增资300亿元,成为多元股东的中央企业。不同于国药集团新增股东仅为中央企业,南航集团的增资者则为地方政府确定的投资主体。若前者为央企之间的合作,称之为央企合作模式,后者则是央企和地方之间的合作,可称之为央地合作模式。

南航集团股权多元化采取央地合作模式,它扩大了中央企业股权多元化的范围,对南航集团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南航集团股权多元化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已历经40年改革,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其内在含义和组织形式在不断变化,今天的国有企业已经完全不同于改革初期的国有企业、历经改革过程的国有企业。对今天的国有企业有一个清晰准确的判断是我们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出台相应改革举措的基础。把改革的对象搞清楚,出台的改革举措才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如果说改革初期的国有企业是指令性计划的执行者,是一个个的工厂制企业,改革的目标是要将这些工厂制企业塑造为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很显然,今天的国有企业已不再有指令性计划,也不再是工厂制企业而是公司制企业,它直接面对市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目前的国有企业也不再是单体的企业,而是由众多法人企业组成的由股权联结的层级制企业集团,集团公司作为母公司是一级法人,旗下为二级及以下各法人企业,它们已经形成母子公司体制,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战略执行者,它们在母公司的指令下相互协调,共同应对市场,参与竞争,因此,目前的国有企业已经是一个集团化大企业,其改革的对象不应再是集团的单体企业,而是整个企业集团,而母公司在集团中则居于主导地位,而且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企业集团的改革需要有各子公司的改革,但关键还是母公司的改革,它的改革到位才会有国有企业集团体制机制的变革,为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制度保障。

对于集团母公司的改革,关键是要改变它的治理方式,解决它的治理问题。解决中央企业治理问题,不只是要建立董事会,还要解决中央企业的股权结构问题,要建立由多元投资主体派出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实现中央企业治理由国务院国资委独家治理走向多元投资主体的共同治理。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混改是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在同一个企业的共同出资。而企业集团不仅资产规模大、资产状况复杂,而且其治理、管理有着相当的难度,这就给国有独资公司直接引入非国有资本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无论是国资监管机构还是非国有资本投资者,它们都会对集团层面的混改抱着谨慎的态度。而通过国有投资主体之间在集团层面首先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实现由国有独资到多元国有股权的变革,这就改变了国有企业由国资监管机构独家治理的状况,从而走向由多个国有投资主体的共同治理,这有利于国资监管机构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模式。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编辑: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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