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2日讯(记者 陈淦璋 黄利飞)记者今天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旨在构建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地方金融体系,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若干意见》提出了鼓励全牌照多业态发展、建立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做强省级金融控股平台、引导金融资源聚集发展、提升法人机构服务水平、稳健发展地方类金融企业、加快培养引进金融人才、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效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等9条措施。
为鼓励全牌照多业态发展,《若干意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我省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法人金融机构,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业务全牌照。不断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今年起,凡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我省注册设立财产保险公司、公募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新牌照法人金融机构的,省级财政按其注册资本一定比例一次性给予开办费补助;对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机构等,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若干意见》提出,积极支持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将其打造为引领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大型国有综合性金融企业,力争2025年底前资产规模稳定在2000亿元以上。同时,引导金融资源聚集发展,高标准推进湖南金融中心开发建设,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若干意见》推动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和具有一定资产规模的农村商业银行加快业务发展,支持三湘银行依法依规开展产业数字银行业务,推进全省农信系统深化改革发挥好服务乡村振兴“主力军”作用,支持村镇银行稳健发展提升支农支小服务能力。同时,加快培养引进金融人才,重点突出复合型、综合型、领军型中高端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点面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金融人才资源库。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淦璋 黄利飞
编辑:朱嘉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