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3年化解企业债务约200亿元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改委召集22家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湘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建立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湖南高院对全省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中遇到的涉及行政事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总结,与省发改委多次会商,推动构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该项机制将从省级层面建立统一协调的机构,由省政府、省高院有关领导分别担任总召集人和副总召集人,22个破产事务涉及到的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动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省高院和省发改委,负责联动机制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破产处置工作阶段性报告、研究解决企业处置协调联动全局性事项;从15项办理破产案件涉及的具体事项着手,分类解决具体问题,全面构建府院联动机制。
2017年以来,湖南法院共收到破产申请案件1114件,裁定受理破产案件720件,近3年收案数是2007年《企业破产法》颁布到2016年共十年收案数的1.46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湖南法院加大审理力度,加强了审判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了破产案件单独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市场主体良性经营发展。2017年以来,全省有100多家企业通过司法程序退出市场,30余家企业获得重生,化解企业债务约200亿元。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刘良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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