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以来,累计向我省交办了150余件涉噪声类群众举报信访件。
5月19日,我省公布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其中,“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双泉村石塘组村民反映许广高速噪声大”举报件,作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正在加紧推进整改。
举报人反映,去年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
原来,2023年7月,在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省级督察组接到当地居民投诉,举报许昌—广州高速公路湘潭段噪声大。省级督察组将问题移交湘潭市后,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雨湖区交通运输局、鹤岭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办公室、省高速集团公司湘潭分公司相关人员共同实地核查举报信息,明确省高速集团公司应对这一问题负主要责任。
雨湖区交通运输局垫资,为举报人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就噪声扰民情况开展环保测评,结果显示投诉人家中夜间确实存在车流噪声,噪声超出标准限值的9至13分贝。对于这一测评结果,省高速集团公司不认可,也邀请了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评,检测结果显示,被投诉路段噪声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投诉人与被投诉方的环保测评报告结果不一致,让问题整改推进陷入僵局。
5月10日,举报人向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再次反映“许广高速噪声大”问题。“噪声类问题,往往是老百姓‘家门口’的事,属于改善人居环境的民生问题。”湘潭市副市长杨晓军带队现场督导信访件办理。湘潭市、雨湖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当场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安排当天20时在两户村民家开展环评测评。当晚,在投诉人、省高速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高速路政执法人员、村组负责人的现场监督下,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噪声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两户村民家中夜间确实存在车流噪声污染。
目前,省高速集团公司已派设计人员对现场增设隔音措施进行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启动了立项、设计、施工流程,预计今年9月30日前可完成降噪措施施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编辑: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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