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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华:以公司法人治理促进国有企业改制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杨桦 2017-08-01 14: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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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第二届国企改革前沿论坛在广州举办,主题为“新活力新动能——国企国资改革的创新与实践”,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教授从法人治理的角度点评了国有企业改制。

  高明华首先对东北制药和四川商投的国企改革经验进行了点评,认为东北制药集团的国企改革有三点值得关注的经验,一是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二是建立董事会治理结构,依法开展董事会治理;三是下放管理部门权力,管住结果,放开过程。同样对四川商投的改革经验也进行了总结,认为一是推进了董事会建设由虚入实,理清出资人、董事会、经理人权责;二是实现了出资人向管资本转型,突出了监督功能,充分下放了投资管理,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关键权力;三是凡审议重大事项必须事先经党委会讨论研究。

  高明华对两个企业进行综合比较分析,结合两者具体改革实践经验,从法人治理的角度对国企改革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容错与国资流失的问题。公司制改革、股份制改革,涉及到国资交易的问题,国资交易价格的确定过程面临着国资流失的风险。此外,任何企业都要创新,创新研发的过程也面临着由失败带来的国资流失,这些需要建立容错机制。

  容错可以到什么程度?怎么解决长期和短期的关系问题?需要探讨,尤其是国资的交易。现在国企公司制改革年底要完成,更深入一些,是搞混改,要吸引外面的资本进入,在国企交易中就会涉及到价格的确定问题。目前制度规定中“90%红线”的价格规定合理不合理?价格确定要更多符合市场规则,比如可以对交易程序作出严格规定,可以对竞价方式作出选择,尤其要严格信息披露,而价格的规定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对于创新,怎样通过可行性论证和科学决策提高成功的概率,这也是需要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

  二是责任机制与审慎决策问题。中国企业最大的问题是决策主体很多,责任不清,尤其是失败以后责任不清。集体决策往往意味着无人承担责任,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高明华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的董事会备忘录制度,就是把董事会的集体责任转换为个体责任,这其中,董秘的任务很重要,需要把每一位董事的具体行为记录在案,包括和其他董事、股东、员工、财务人员的沟通,以及投票结果,都要记录在案,每位董事要在备忘录上签字,一旦失败就可以分清每一个人的责任及责任大小,这样就把集体责任转化为了个体责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基于中国实际,可以董事会备忘录制度扩大到参与决策的每一个主体。

  另外,还要通过相关的责任机制方面的法律制度安排实现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约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责任者一旦犯错被惩罚的力度要足够大;二是责任一定要清晰到个人,能够确定每个人承担责任的大小;三要有足够的激励力度,薪酬要和业绩挂钩。惩罚力度大和责任清晰,会使责任者犯错和违规的成本极大提高;激励力度大,则会使当事者做不好的损失太大(而做好的收益很大)。对于自我约束来说,上述三个方面缺一不可。

  三是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限问题。董事会绝不是代表大股东和管理层,而是代表全体股东和整个公司,它包含两个职责,一是战略指导和战略决策;二是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当前,企业董事会基本上不太独立,决策效率和科学性比较低,对经营者的监督也基本上是缺失的。例如,董事会主要由内部董事构成,外部独立董事很少,其监督职责是不可能实现的。

  高明华强调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尽管很重要,但机制更重要。董事会要对经营者进行监督,但监督不是干预,经营者也必须有独立性。但经营者独立性有两个约束条件:一是遵纪守法;二是服从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在两个约束条件下,其经营权可以无限大,由此可以发挥经营者的最大潜能。

  四是如何选择高能力的经营者,即选人用人的问题。高明华认为,高能力企业家有两个要素,一是能力,二是忠诚,忠诚更重要,因为董事会是全体股东的代理人,经营者又是董事会选聘的,他是董事会的代理人,从而也是股东的代理人,因此忠诚很重要,政府要加快推动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有两个要件:一是职业化,就是职业经理人的人力资本只适合于做企业家,要切段其仕途升迁通道,这就能促使他们专心致志把企业搞好;二是经理人信息要高度透明、高度完备,包括潜在能力信息、实际能力信息、成功信息、不成功信息。

  有了这样的市场,企业一旦用人方面出了问题就会立刻找到对应的人才,一旦出错也可以及时纠正,市场也有监督机制和惩戒机制,可以预警企业家犯罪,对经理人产生激励和约束。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杨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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