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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集团:改革完善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国有企业自我监督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贾迪 2019-08-21 09: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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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储粮集团公司党组和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坚守职责使命和功能定位,从中储粮作为管理型、公益类企业的实际出发,针对过去内部监督体制机制不够顺畅、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整体合力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从改革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入手,不断强化企业自我监督管理,初步探索出一条新时代国有企业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探索实践

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不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向纵深发展,中储粮集团公司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改革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监督管理的意见》,提出17条具体意见,强调要坚持“管人”与“管粮”并重,将监管重心向基层单位下沉,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追责问责、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效用,构建党组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自我监督管理体系。集团公司党组在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健全相关决策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加强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发挥巡视巡察监督、压实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初步构建了企业内部“大监督”格局。

一是做实组织监督。党内监督的权威首先来自于党组织,体现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集团公司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业承诺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层层传递。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由点及面带动“绝大多数”严起来。去年中央巡视期间和整改阶段,先后召开4次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和1次正风肃纪大会,通报全系统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共计5批次、76人,警示震慑的力度前所未有。坚持把从严追责问责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撒手锏”,党组出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和《员工违规违纪处分办法》,用好问责利器。去年,共对74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2人次,组织处理34人次,持续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是强化专责监督。针对中央巡视指出的中储粮纪检监督力量比较薄弱和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为强化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从总部、各分(子)公司和各直属企业三个层面,改革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配齐配强机构和队伍。在总部,重新组建纪检监察部,编制由9名增加到18名,设立信访案管、监督执纪、执纪审查及审理综合4个处。今年1月,又将4个处改设为5个室,编制增加到20名,设立综合室、信访案管和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审理室,形成了信访、案管、监督、审查、审理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机制。在各分(子)公司和各直属企业也建立了专门纪检监察机构,实现了“三级联动”、上下互动。特别是针对中储粮垂直管理体系特点和基层企业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实际,将监管重心向基层单位下沉,探索在直属库、分库普遍设立监督执纪小组,每个组选配2-6名专兼职监督执纪员,对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最后一公里”。目前,在近千个直属库、分库设立了551个监督执纪小组,选配专兼职工作骨干3800余名。通过改革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主业主责,有利于攥紧拳头,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2018年,集团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597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6.4%、27.8%、5.6%、0.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534人中,十九大以前的存量问题涉及471人、占89%,十九大后新发生的增量问题涉及63人、占11%,减存量遏增量取得明显成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较长一段时期纪检组处理问题偏轻偏软的状况正在发生根本性改变。

三是加强巡视监督。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党中央都把中储粮作为首轮巡视对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粮食工作、对中储粮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前后两轮巡视也有力推动了企业政治生态建设。集团公司党组在全力抓好中央巡视整改的同时,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巡视的要求,将内部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重要抓手,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实现对所有分(子)公司党组织巡视全覆盖的基础上,2018年又对6家分(子)公司党组织开展了十九大后的第一轮巡视,共发现问题153个,移交问题线索54个,移交立行立改事项294个,实现了“首战必胜”的既定目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形成巡视巡察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2018年,各分(子)公司党组织共对121家直属企业开展了巡察,在破解基层监督难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压实职能监督。把强化业务部门的职能监督作为构建大监督格局的重要一环,牢固树立业务管理本身就包含监督的理念,坚决克服以往职能部门只管业务、不管监督的顽疾。抓职能监督,重点是按照“谁主管业务、谁负责监督”的原则,充分发挥仓储、购销、财务、资产管理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把监督寓于业务管理之中,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使监督关口前移。为进一步压实业务领域“管”和“治”的责任,针对以往业务检查多头、问题整改不力、追责部门责任不清等突出问题,集团公司还专门组建了监督检查与审计部,按照“全覆盖、盯重点”的原则,重点对收储、购销、轮换等关键业务环节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在2018年的监督检查与审计中,发现较大以上问题386个,挽回经济损失6.4亿元,94人受到追责问责。

五是改进民主监督。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表现怎么样,普通党员和职工群众最有发言权。对国有企业来讲,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重在发挥好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集团公司党组坚持从党组一班人做起,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以此保障普通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普通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致力于开展民主、透明的沟通与管理,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企务公开制度,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完善群众举报线索和监督意见的受理、核查、反馈、落实程序,确保群众监督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2018年中央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我们坚持开门抓整改,把整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及时公开整改推进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广大干部群众感受到中央巡视整改带来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根据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细化的52个问题中,45个已基本完成整改或立行立改,整改率达87%。各分(子)公司党委(党组)梳理并完成巡视问题整改894个、落实整改措施2934条,完成率分别为95%和98%。

二、几点思考

通过强化自我监督,中储粮集团公司政治生态发生了可喜变化:各级党组织从严管党治企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企业自我监督的系统性、实效性明显提高,隐藏多年的深层腐败问题正在被揭露和查处,公务接待费用实现大幅下降,亏库、坏粮等风险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实践中,我们主要有以下5点思考:

第一,强化自我监督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无论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工作,都必须从加强党的领导抓起。强化国有企业自我监督,从根本上在于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这也是强化自我监督得以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集团公司党组和纪检监察组坚决落实抓监督的主体责任,特别强调要构建党组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自我监督体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到监督全过程、各环节,致力于建立权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联动机制,确保监督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第二,强化自我监督必须坚定不移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政治属性是国有企业的根本属性。强化国有企业自我监督,根本任务是检查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在强化自我监督的实践中,我们从中储粮的政治属性出发,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从政治高度去审视对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和党章党纪党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粮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践中我们体会到,中储粮工作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必须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贯穿于强化自我监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第三,强化自我监督必须牢牢压实相关各方的主体责任。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管理本身就蕴含着监督,是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的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强化国有企业自我监督,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履行监督的主体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和各有关责任主体,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实践证明,只有有关责任主体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才能改变过去一提监督就认为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事,才能真正走活监督这盘“大棋”,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监督的良好局面。

第四,强化自我监督必须注重发挥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作用。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通过有力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在实践中,我们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在强化日常监督上持续用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同时坚持惩治这一手不动摇,把惩治作为最有效的监督,使监督与惩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不断增强震慑遏制效果。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构建权威高效的自我监督体系,必须坚持把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挺在前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确保监督工作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

第五,强化自我监督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作。改革创新是各项工作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在实践中,我们立足企业实际,强化问题导向,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力度,在增强企业自我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狠下功夫。比如,借鉴全国农村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做法,在基层直属企业普遍建立监督执纪小组;成立专门监督检查部门,对职能部门的监督实施再监督;开展“靠粮吃粮”专项清理和“五严抓、五落实”专项监督检查,等等。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只有积极推进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才能使强化企业自我监督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彰显国企担当,才能不断优化企业治理体系并取得实效。

强化国有企业自我监督是一项持续探索实践的重要课题,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我们将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思考和谋划在新时代如何更好地强化国有企业自我监督的思路和举措,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建立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逐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新成效。(内容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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