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纪检干部,要始终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防范治理风险,进一步增强国企纪检工作的政治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崇尚法律,增强法治信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员干部对世间万物要有规范意识,把权力放入制度的笼子里,对法律心存敬畏之心、敬仰之情,从源头上制止权力寻租。所谓“奉”,当理解为尊奉,即发自内心的遵从和信仰,“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民的内心里,成为各自的信仰。”作为国有企业工作者,既要信法,充分尊重法律的权威,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头脑中;又要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和习惯。
学懂法律,增强法治素养。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坚持把学习法律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不断提升法律素养,顺应新时代国有企业的发展要求。要注重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科学把握党对依法治国的立场;要注重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文献的学习,原原本本地学,全面系统地学,增强法律知识储备;要立足岗位需要学,结合纪检工作实际,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创新廉洁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引导公司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善用法律,增强工作实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对于国有企业纪检部门,如何运用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防范解决工作实践当中的面临的风险隐患,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要坚持依法经营,按规则办事,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要将最新法律法规结合运用到日常业务中,不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融会贯通、准确适用。要瞄准项目招投标等关键领域的合规合法,不断规范和完善招投标行为,降低招投标工作中的法律风险,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公司降本增效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敬畏法律,坚守法律底线。“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国企干部与机关干部有着不同的工作环境,更加接触市场,面临诸多的利益诱惑,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一切活动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必须在法律制度内,明确相互关系,相互制约,依法行事。作为国企纪检干部,一方面,要自己守法,尤其在勤政、廉政方面,更要率先垂范,从现在做起、刻苦学习,清除思想污垢,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另一方面,要敢于与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营商环境,做法律的“捍卫者”。
(作者单位: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来源:红网
作者:欧莉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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