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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参与郴州政府采购 企业需提交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唐哲宁 编辑:刘郁蕾 实习生 程一茹 2017-07-04 1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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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郴州站(见习记者 唐哲宁)近日,郴州市召开“致力推进政府信用采购 共创全国诚信文明城市”主题会议。加快推进郴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郴州市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府采购严把关。

  日前,郴州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引入国内第三方大数据征信平台 “11315”绿盾全国企业征信服务机构,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信用报告进行认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设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评审和响应的评价标准,供应商应当按规定和采购文件的要求,书面提交自身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未按照要求提交信用记录、信用报告或信用状况证明的,采购人不得受理供应商企业的申请或者予以废标。

  引入第三方企业征信服务机构,旨在引导企业重视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郴州申创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郴州市创文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熙平出席会议。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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