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省国资委党委:党建工作必须写入公司章程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杨桦 2017-08-04 11:36:34
时刻新闻
—分享—

  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党建入章程”),是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要求,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基石,也是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

  省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入章程”工作,今年年初就精心安排部署,明确任务目标,强化顶层设计,近日正式出台《省属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省属国有全资、控股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指引》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职责、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目前,省国资委党委正深入指导各省属监管企业以“党建入章程”为抓手,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体系,将政治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努力推动省属监管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杨桦

本文为国企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guoqi.rednet.cn/c/2017/08/04/716394.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国企频道首页